可切割厚度在0~100mm内硬质合金以外的任何材质,取得“MA”Ⅰ类防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和Ⅱ类化工CT4防爆认证,符合煤矿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要求,可以在任何易燃易爆环境进行切割作业,切割枪体可延伸300米进行切割作业。
该设备可切割厚度在0-100mm内的任何材质(玻璃钢、金刚石及特种硬质合金除外),应用于石油管道及储罐等的拆除、维修工程中的切割作业。注:QSM-5-15-B-SH型水切割机,属主机系统部分,为切割作业提供高压水射流,它需要辅助切割器(如管道切割器)、割枪总成及高低压软管协助其完成切割作业。且本产品已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,符合煤矿安全生产要求,可以在煤矿井下任何有水、电地点进行切割作业,切割枪体可延伸100米至狭窄或缺水、电环境进行切割作业。解决了煤矿井下高瓦斯易燃易爆环境设备拆除、维修过程中及紧急抢险的切割作业。同时解决化工企业罐体拆除或维修切割作业过程中易燃易爆问题。